澳大利亚之行(12) · Day6:塔斯马尼亚(奔流峡谷)

  D6:奔流峡谷-瑞士村-罗斯镇-里奇蒙镇-墨尔本

  昨天开始关注“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获推的文章有段话:“有些人在难过时,会因别人的几句劝慰而变得有恃无恐,愈加愿意把自己扮演成一个弱者形象,渴望从别人那里得到更多安慰”。并举例一个同事和男友分手后,拉着身边人开始诉苦,一开始大家还耐心安慰她,让她想开点,结果别人越劝,她越是钻牛角尖,越是觉得自己可怜,哭个没完。最终大家安慰的话说了一箩筐,竟每每成了与她辩论,便烦了,与她渐行渐远。
  其实每个人都有些烦心的事是别人劝不开的,只能靠调整心态自己去度,甚至我们还有很多不愿与人说,或曰:人生不如意十八九,可与人言只二三。如果他人劝劝就能解决问题,那活着就太容易。

  发现错过了极光,懊恼万分,所以在澳洲的那一晚没有睡好,在aurora-service的网站上不停刷新kp值,希望似有似无,也似乎努力就是为了让自己变得安心。后半夜实在熬不住了,也许是老天爷出于关心,朗塞斯顿竟从满天繁星到下起小雨。谢天谢地,可安心去睡了。我们很多时候,对人、对事,何尝不是如此呢?

  一早起来,出发到奔流峡谷(Cataract Gorge),从市内十几分钟便到,在南艾斯克河(South Esk River)岸。也算Lonely Planet上重点推荐的景点,却没什么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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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之行(11) · Day5:塔斯马尼亚(朗塞斯顿)

  D5:摇篮山-壁画小镇-朗塞斯顿

  昨天到了朗塞斯顿(Launceston),但没有去逛逛,一是有点晚,二是住的地方太偏,没在市内,今天已经有点后悔,不想再错过。所以当车到了市区边缘的超市后,我们提议下车,然后拿着地图和导航,在同行人诧异的目光中,往着市内方向走去,按照地图,选了一条路,将一直走到泰玛河和艾斯克河的交汇处。

  朗塞斯顿是塔斯马尼亚州第二大城市,在其北部,历史上,它和南部的霍巴特一直处于互相封锁与对抗的状态,它还是澳大利亚第三古老的城市,前两位是悉尼和霍巴特。
  这里自1806年开始建立居住点,至今已有200多年,曾作为塔斯马尼亚小麦和羊毛的贸易中心,得到了迅速发展。如今的街道上,典雅的爱德华和维多利亚时代建筑随处可见,还有很多百年以上的公园和花园,保持了原有风貌,不曾变过。这大概是本次澳洲之行,给我印象最好的城市了。

  绿化很好,蔷薇很多,没有什么或玻璃或钢构的现代化建筑突兀矗立,没有那种不协调和改变,仿佛还是百余年前的样貌,不曾变化。阳光也刚好,随意地走着,就会遇到一座教堂,紧接着又是一座,不同风格、不同色彩,如同一个梦幻童话。它的建筑比霍巴特更优雅、公园更漂亮,这的确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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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之行(10) · Day5:塔斯马尼亚(壁画小镇)

  D5:摇篮山-壁画小镇-朗塞斯顿

  从摇篮山下来之后,驱车路过一个小镇,叫谢菲尔德(Sheffield),比起这个相对绕口的英文名字,很多人更喜欢称之为“壁画小镇”。

  为什么这个小镇上会有那么多的壁画?
  那主要是上个世纪,因为经济变得不景气,镇上决定开展旅游业,便想到了用画壁画的方法来吸引人。主要是画些小镇的历史和传说、画些小镇的开荒者和传奇、或者只是画些商铺的广告和宣传、亦或些思想表达或者简单临摹,在咖啡馆、面包房、邮局、教堂、提款机、加油站,任何可能的地方,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丰富。没想到,这个方法真的成功了,使得这个原来只有千来人的小镇,如今每年都要接待超过十万人的游客。
  再往后,随着知名度的不断增加,慢慢吸引了很多艺术家、名人过来,并在这里留下了些画,也会有人买下它们的作品,资金成了慈善。
  国内明星陈奕迅也曾在这里留下了一幅画,当亲眼看过之后,觉得恐怕不会有人买,除了狂热粉丝。

  这幅当然不是Eason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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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之行(9) · Day5:塔斯马尼亚(摇篮湾)

  D5:摇篮山-壁画小镇-朗塞斯顿

  极光一直被视为自然界中最为绚丽的奇观,也许很难再找到一种能与之相媲美的自然景观,会让人感受到同样的震撼。在古代,人们对其产生的原理始终无法解释,一直认为那是来自天堂的光芒,去引导着灵魂去飞升上仙,即使放到近代,因为观测不易,能看到的人凤毛麟角,依旧还在披着神秘面纱。

  观看极光,需要到高纬度地区,国内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是中国最北端的漠河。而其他相对有名的极光观测地点,首先想到的是北欧,诸如冰岛、芬兰、挪威、瑞典,此外还有美国与加拿大。这些都是观测北极光,而南极光,能看到的地方则屈指可数,为什么?看看地球仪就知道了,南面高纬度的大陆实在太少,总不至于漂到海上去等吧。也正是由于此,维度不算太高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成了南极光主要观测点。

  关于南极光的介绍和观测少之又少,度娘上也没几篇,名气始终不大,我们也对此一无所知。所以,当塔斯马尼亚的霍巴特极光如此绚丽的发生时,我在朗塞斯顿的酒店里呼呼大睡,转天从向导的朋友圈里看到之后,肠子悔得铁青。究竟是什么样的夜晚?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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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之行(8) · Day4:塔斯马尼亚(蜜月湾)

  D3:霍巴特-酒杯湾-蜜月湾-朗塞斯顿

  酒杯湾出来,依旧在弗雷西内国家公园(Freycinet National Park),十来分钟车程,便是隔壁的蜜月湾(Honeymoon Bay),相貌却大相径庭。为何得此名?好像源于湾内海水一半蓝、一半绿、犹如一对蜜月期的恋人,如漆似胶,故得名。攻略比较少,网上可查到的信息很有限,权且这样认为吧。

  “蜜月”一词源于西方,是说小夫妻结婚后,要连续喝三十天蜂蜜。蜜蜂在古代是勤劳和团结的象征,这容易理解,但此外还是一种生殖崇拜,如同中国古代陶器上反复出现的鱼和蛙的图案,都是源于因其多子而产生的对其生育能力的崇拜。西方的蜜蜂有着类似的角色定位,那蜂蜜所赋予的意味就更适合蜜月期的小夫妻了。
  婚后每天都喝蜂蜜的这一个月,被用“蜜月(Honeymoon)”来命名,honey本也是“蜂蜜”的意思。而蜜月在当代被更多得赋予了旅游度假的形式意义,但那只是一种外在形式,我想,不如理解为,去找个陌生的城市,好好享受下无所顾忌、没羞没臊、随时拥吻的二人世界吧。

  跑题了,回到蜜月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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