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些材料,公元604年,伦敦的这个位置第一次有了教堂,并以伦敦的保护神保罗命名。保罗是对早期基督教发展贡献最大的使徒,也是基督教的第一个神学家。此后,这里便一直是伦敦主教堂的所在地。
  第一个教堂是木制,毁于675年。而后在685年,用石头重新搭起了新教堂,却在961年被维京人摧毁。之后的962年,开始了第三座教堂的建造,却不幸在1666年又与伦敦城一同毁于大火。
  目前的圣保罗大教堂(St.Paul’s Cathedral)是在1710年建成的,建它共用了35年。虽在1940年和1941年被炸弹击中过,却仍然幸存着,被我们如今所见。

  世界有五大教堂,第一大教堂为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第二是意大利米兰大教堂、第三是西班牙塞维利亚大教堂、第四是意大利佛罗伦萨大教堂、它排在第五。
  有着世界第二大的圆顶,在伦敦城里异常显目,几乎可以随处可见。每每在泰晤士河边散步,望向这边,它便格外醒目,距离越远,它的穹顶之大、洁白之圣,越是令人感到震撼。
  1981年,戴安娜王妃与查尔斯王子的婚礼在此举行,所以它还备受国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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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伦小镇,曾几何时,因为那颗好奇的心,因为很多经典电影,让人心生向往。但又不知从何时开始,随意百度一下这几个字,竟然发现全是房地产的开盘消息。在城里、郊区、县城,开始随处可见,一片片的洋名背后,是一片片的钢筋水泥,加上一个旁边种着几个小树的一潭死水。佛罗伦萨、加州水岸、天鹅堡、曼哈顿,都是出现频率很高的小区名。谓之高档,只在物质上、价格上,却露了文化上的贫瘠,丢了自信和内涵。
  开始迷茫,英伦小镇该是个什么样子?来伦敦之前,我的印象还是在十几年前,刚到城里读书,路过艾格(Etam)专卖店所看到的海报。那是一个许久不见的牌子,模特穿着短裙和红蓝白三色相间的格子衣服。

  从伦敦坐上到温莎镇的小火车,满足了我被很多电影所打造出来的印象。
  一个小小的火车站,很不起眼,简单的小屋,明亮的颜色,安静的便利货架旁有一排木凳。一盏灯,挂着几片蛛网,哪怕这是女王常来的小镇,哪怕温莎城堡便在步行十几分钟外的旁边。
  幸好没有看到一个现代化的钢筋水泥玻璃组成的车站,所谓的更符合英国发达国家的经济地位的建筑。悠久的历史,不变的就是这个态度,这更让人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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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莎城堡在伯克郡温莎镇,是现今世界上有人居住的最大的城堡。据称当时威廉一世在伦敦近郊建了九座可相互支援的城堡,最大的两座是它和伦敦塔。现在的主人是女王,每年都有一段时间在此。
  周末,有人建议周末过来看看,便一同来了。

  它虽然已经有了九百多年历史,可一旦进入紧急状况,城堡加紧防卫,便会立刻固若金汤。这么多年以来,它的实用价值并未减小过。

  来这时查询一些资料,对“温莎”这个听起来很美丽、有些浪漫的名字感了兴趣。
  第一次大战中,英德交战,英方损失惨重,对德方的憎恶到了极点,人们开始歇斯底里地反德,对任何与德国相关的事物进行鞭笞,包括商店、产品、甚至猎狗,和中国时不时爆发的反日差不多,不是很关乎理性。
  当时的英国和欧洲各个皇室多有联姻,大多有表亲关系。而欧洲的姓氏是会随着婚姻而带入的,人们便对英国王室里的德国姓氏不舒服。为了安抚民心,乔治五世在1917年宣布将英国王室名和王室父系子裔私人姓氏改为温莎,便有了温莎王朝。目前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英文全名为: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

  温莎来源于此。故先有温莎镇,再有温莎城堡,最后才是温莎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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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方安排参观一所大学,在牛津和剑桥之间选择。结果因为购物的原因,大家选择了牛津,虽然结果并非重要,但这个原因实在让人有些意外。
  其实也说不上特别意外,当我在机场第一眼看到同行人的大大小小行李箱时,就发现在很多人眼中,出国之行的首要事情是购物、疯狂的购物,那一张张的购物清单足以让你改变对一个人的最初印象。此次到英国,我的所有行李只是一个登机旅行箱,即使里面放着一个电脑包,一个单反相机。买完东西,也仅仅是刚放满而已。

  牛津大学(University of Oxford),是如今世界上最顶尖的大学之一,很久以前,便对这个大学很向往,或者可以说是最向往。其建立于1167年,仅次于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Bologna),为世界上现存第二古老的大学。

  传说古代这里水浅,故牛群经常在此涉水渡过泰晤士河谷地,故此地取名“Oxford”,意思是牛群经过的滩地,大学之名也由此而来。
  从伦敦市内坐上大巴,一路而来的景色着实让人着迷,这和我来之前所想象的英伦风格的小村镇别无二致,不仅风景如画,而且空气也是很棒,让人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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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着泰晤士河散步,是这个英国标志性建筑之一的大本钟。

  这一大片震撼的建筑,统称威斯敏斯特宫(Palace of Westminster),绵长而宏伟,也是目前国会上下两院的所在地,故又名“国会大厦”。其拥有1100个独立房间、100座楼梯和4.8公里走廊,是世界上最大的哥特式建筑。1987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自公元1045年,英王爱德华一世着手在这里修建,之后的几百年,至16世纪,英国历代国王均居住于此。1834年和1941年曾两次发生大火,使得原有建筑大半被烧毁,但英国政府决定很认真地重修,最终使其成了世界各国议会建筑的典范。
  虽然目前建筑大多为重建,但依然保留了部分历史建筑,如威斯敏斯特厅。它的历史可追溯至1097年,主要用于重要司法职能,也进行过重大审判,它还被用来举行重大仪式,从12世纪到19世纪,王室的加冕礼便一直在此举行。

  天气好的时候,站在泰晤士河对面,凉风、树荫,看着蓝天白云静静发呆,感觉时间那么慢,可以奢侈的享受着。都说伦敦阴雨天居多,但我们竟然遇到了难得的几乎连续的晴天。
  整座建筑的墙体饰以尖拱窗、浮雕,顶部为大量塔楼和针塔般尖顶,犹如王冠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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