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各种工作压力,繁碎不堪,到夜晚端上一杯岩茶,拿一本书,有时是唐诗宋词、有时是古典名著、有时是建筑地理、有时是杂文鸡汤,而最近是在读《诗经》。把灯光调成我喜欢的黄色,站在客厅窗前,北京的深冬时常有些星光,无息地伴着你入夜。
  有书陪伴时,感觉不论何时,在生活中都有个自我。不悲,亦不喜。

  这本书,谈不上有多深的造诣,或者多么风趣的语言,但增加了一丝兴趣。每每读到唐诗或宋词,我们也仅是在零星片段里去勾画少数的情节,而大部分,诗人本身是在情节之外的。除了我们背诵的“忧国忧民、怀才不遇、思念亲人”等,我们对诗人本身的形象,恐怕仅限于语文课的那几笔素描了。
  那不全面,也不纯粹。书中谈到了李清照的一首词,非常棒。

  晚来一霎风兼雨,洗尽炎光。理罢笙篁。却对菱花淡淡妆。
  绛绡缕薄冰肌莹,雪腻酥香。笑语檀郎。今夜纱厨枕簟凉。

  晚上下了雨,天气凉爽下来,洗了澡,又画了淡妆,穿上半透明的睡衣,肌肤若隐若现,有阵阵幽香,对着情郎撒娇,勾勾手,今晚的竹席好凉哦。显然,这样的李清照更有血肉,而课本上,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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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仲马是大仲马并不出名时和一位女裁缝的私生子,但随着大仲马声名鹊起、情妇遍地,他们母子便被抛弃于乡下。后来,大仲马通过官司抢回了抚养权,却也始终未认可小仲马的生母。周边人私生子的嘲弄一直伴随着小仲马的成长,他的成长并不快乐。

  《茶花女》是小仲马的成名作,他一举成名,可惜之后并没有更好的作品问世。《茶花女》还是中国引入的第一部西方文学,这也是法国文学史上第一部以妓女为主角的作品。中国引入它,自然有文学意义,因为中国历史上也不乏同样人物,比如“秦淮八艳”,也都有着可歌可泣的悲壮。
  当然,除了文学本身的意义,大概也想借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堕落糜烂和世态炎凉,高考时还要写上这部剧所揭露的是“对资本主义贵族阶级虚伪道德的血泪控诉”。当然,这是那段时期的政治考量,而如今,我们所该关注的,是普世的,背后不分政治形态而共通的人性。

  现实中,小仲马有个情妇,是巴黎上流社会妓女玛丽·杜普莱西,她生前便被人们称为“茶花女”,这些内容都在作品中予以了保留。她也非常珍重和小仲马的爱情,但为了维持生计,她仍同其他上流社会的人们保持着“生意往来”,这让小仲马大为吃醋,写了一封绝交信,然后一走了之,出国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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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完了这本书,一本很奇怪的书,和以往的经典或名著不同,特立独行。其实有些味同嚼蜡,有些不知所然,能让你思考的东西也并非深刻,或者没有。并不推荐,但似乎又可以读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在刚出版时,因言语粗俗、悲观厌世而被大多数主流所鄙弃,甚至被视为洪水猛兽,列为禁书。但显然,它并没有被禁住,销售量更是到了几千万本,甚至还被美国很多学校列为课外必读书目。
  那是二战后的美国,上世纪五十年代,衣食无忧的年轻一代变得迷茫,酗酒、抽烟、吸毒、纵欲、寻求绝对自由,他们不修边幅、放荡不羁、满脸不屑,不断挑战着社会传统价值观和道德底线,他们还有个专有名词“垮掉的一代”,这本书就是这个背景之下的。
  当时很多年轻人读完后,按照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来打扮自己,穿风衣,反戴着红色鸭舌帽,满脸傲慢不屑,开口就是fuck。据说,因书中霍尔顿的手套被人偷走了,导致那个冬天很多的美国年轻人也没戴手套。
  什么是经典书籍,看它有多么华丽的辞藻,还是多么深刻的思考?可否换个标准,如果一本书能代表或总结了一个时代,而没有这本书,就感觉那个时代缺少些什么,甚至会改变些什么,那便是经典。而它做到了。

  当年垮掉的一代,如今都已是老年,而我们国家同样也经历了类似时期。当回归文化和传统的主流多年后,某一个不经意地时刻再次翻到这么一本回忆录似的书籍,或听到某首歌曲、想到某个人、看到某个物件,在无后或深夜忍不住偷偷掩面而泣。人,不就是得有些这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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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四大名剧:《西厢记》、《牡丹亭》、《长生殿》、《桃花扇》,最后一本读的,便是《西厢记》。读之后,特意有翻了几遍元稹的《莺莺传》,《西厢记》虽改自《莺莺传》,但若彻底抛开元稹之诗,剔除那些先入为主的思想和对张生及莺莺的偏见,考虑着语言文学之美,还是非常有得一读的。

  唐朝贞元年间,前朝崔相国病逝,老夫人携其女崔莺莺送丈夫灵柩回乡安葬,途中因故受阻,暂住在蒲关普救寺西厢。此时,张君瑞赴京赶考经此,闲逛寺庙,却偶遇莺莺,因迷恋其美貌,“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恰怎么观音现来”。于是借住其旁,一墙之隔。

  两人首次未见而只闻声,并互相和诗。
  张生: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
  莺莺: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

  及见面,已是第一本的最后一折,在做法事之时。而在第二本,本剧最佳助攻者孙飞虎上台,其因听闻崔莺莺有“倾国倾城之容,西子太真之颜”,而率半万之兵围住普救寺,扬言掳了莺莺回去做压寨夫人,若是不依,便放火烧了寺庙,屠尽众人。“西子”指西施,“太真”为杨玉环,极尽莺莺容貌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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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不起的盖茨比》因为实在有名,也有不少人推荐,所以选来读一下。读完最初觉得一般,但后来又查了不少书评,翻阅了一下那段美国历史,也就是所谓的“爵士时代”,才逐渐明白这本书为何能成为经典。

  一战结束后,美国作为战胜国迎来了经济的大发展,很多人在一夜之间暴富,享乐主义大行其道,处处弥漫着酒精,到处纸醉金迷,是无尽的舞会和纵欲。这个时期,爵士乐这种让人跟着节奏不禁摇摆的音乐大受欢迎,于是成了这个时代的名词。这本书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形容这个时代:“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人们一方面前仆后继地投身到灯红酒绿,另一方面又背负着繁华后的落寞和空虚,变得无尽惆怅。

  书里讲述一个男人出身一般,很穷却梦想着出人头地,成为一个伟大的人,所以他非常自律地给自己制定了作息规律。后来去当兵,在某个地方认识了贵族里的“白富美”黛西(Daisy),Daisy被描述为那里最优秀的女孩,是舞会的中心和所有人的焦点。而盖茨比(Gatsby)利用军官的身份掩饰着自己穷苦,并编造了出身高贵的谎言,俘获了Daisy的欢心。可“他深深地知道,只要他亲吻这个女孩,让他那些无法言喻的梦想和她容易消失的呼吸永远地结合起来,他的精神就再也不能像上帝那样自由自在、无羁绊了”,于是他陷入了爱河。

Gats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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