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因为实在有名,也有不少人推荐,所以选来读一下。读完最初觉得一般,但后来又查了不少书评,翻阅了一下那段美国历史,也就是所谓的“爵士时代”,才逐渐明白这本书为何能成为经典。

  一战结束后,美国作为战胜国迎来了经济的大发展,很多人在一夜之间暴富,享乐主义大行其道,处处弥漫着酒精,到处纸醉金迷,是无尽的舞会和纵欲。这个时期,爵士乐这种让人跟着节奏不禁摇摆的音乐大受欢迎,于是成了这个时代的名词。这本书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形容这个时代:“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人们一方面前仆后继地投身到灯红酒绿,另一方面又背负着繁华后的落寞和空虚,变得无尽惆怅。

  书里讲述一个男人出身一般,很穷却梦想着出人头地,成为一个伟大的人,所以他非常自律地给自己制定了作息规律。后来去当兵,在某个地方认识了贵族里的“白富美”黛西(Daisy),Daisy被描述为那里最优秀的女孩,是舞会的中心和所有人的焦点。而盖茨比(Gatsby)利用军官的身份掩饰着自己穷苦,并编造了出身高贵的谎言,俘获了Daisy的欢心。可“他深深地知道,只要他亲吻这个女孩,让他那些无法言喻的梦想和她容易消失的呼吸永远地结合起来,他的精神就再也不能像上帝那样自由自在、无羁绊了”,于是他陷入了爱河。

Gats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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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完蒋勋的唐诗,再来读他的宋词,确实很不错,只是需要静下心来。

  说到宋词,最多的,就是和唐诗去比,比哪个好,这是我们常有的想法。当然,很多人更喜欢唐诗,认为那是文学的最高成就,尤其中国的教育启蒙是从唐诗开始的,大多数孩子最先接触和学习的文学都是“春眠不觉晓”或“床前明月光”,李白、杜甫、白居易顺理成章地成了家喻户晓之人。

  这个对比并不公平。词其实由两个部分组成:文学和音乐。
  可我们如今已经没有办法从音乐上去评价一首词的好坏了,古人对周邦彦评价非常高,称“两宋之间,一人而已”,认为他是宋词的集大成者,可如今我们读他的作品,很难认可这种感觉。最主要的,是我们只看到了文字,却已无法判断他音乐性上的准确和美感。这就如同那些脍炙人口的歌曲,如果只留下歌词,几百年后的人们同样未必喜欢,或为之疯狂。所以,只拿文字的文学性来对比词和诗的高低,是不公平的。

  此外,文学是有自己的时代性的,在某个时代里,它总是以某种最擅长的形式来表达。我们对欣赏不来的文学形式,不要妄下结论,没有人能够完全设身处地的站在其他朝代的角度去评判曾经很流行的文学,比如元曲。

jxs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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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亭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一段非常有名的话,被《神雕侠侣》里的李莫愁默念了很久,便是出自《牡丹亭》的作者题词。
  它和《桃花扇》、《长生殿》、《西厢记》一并称为“中国四大古典戏剧”,作者是大家高考时都背过的,汤显祖。作为明代剧作家,他在中国历史上也是排的上号的。

  书读完了,读了许久,感慨也颇多。
  一、剧本能在民间有广泛流传和基础,一定是俗的,甚至可以说一定有荤内容的。即使有些预估,但《牡丹亭》仍比我想象得尺度大些,尤其在《道覡》里的一大段千字文,能想象演出时,下面群众意犹未尽的反应。
  二、整个剧有点像是一个春梦。一个天生丽质的女子为了一个未曾谋面的书生相思而亡,成了孤魂野鬼后,依旧恋恋不舍,夜夜缠绵。书生不仅扮演了英雄,让美女还魂,还高中状元,光宗耀祖。期间,科举迟到,却一鸣惊人;被岳丈误解,则皇帝出马,让一些或普遍不得志的读书人共同做了一场集体春梦,自是意犹未尽、意淫不止。大概随着资本主义逐步萌发和一些商贾得势,知识分子开始变得不得志,性格、性情、才情压抑了许久。

m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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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完蒋勋的《美的沉思》,还想再看本他的其他书,碰巧最近看唐诗和宋词,所以入手了这本书。

  为何是唐诗?不是晋诗、宋诗、明诗、清诗?诗词为何在唐朝到了巅峰?然而之后再也无法超越?
  诗,并不是简单的文字罗列,它的形成和成熟,是要准备好文字、声音、韵律、结构等的,这就像一粒珍珠,需要一个长久的积累过程。唐诗之前魏晋南北朝的三百多年,当然也有诗,但并不耀眼,那还是珍珠形成前的打磨过程。比如陶渊明,这么好的文人,最广为流传的《桃花源记》,其实是一首诗的序,而我们早已忘了诗,说明那个年代,诗还在被打磨之中。
  其实,唐之前的汉乐府,其地位和影响自是不必多言,其中的文字和语言堪称完美,但久了以后,因为不断被重复,没有创新,会疲乏。之后,佛教传入和五胡乱华,一下子来了很多新的声音,不只音乐,还有语言和思潮,对旧的文字和韵律产生了很大撞击。

  到了唐代,水到渠成。而且,那个时代,诗的书写已经不是部分文人或专业者的工作,而是变成了一个考试题目,这使得诗在当时的社会上非常普遍。而我们今天的世界里,诗却成了个两极化的存在,在青少年的世界里,诗很重要;而在成人世界里,诗却在急速流失,这是成人世界的悲哀,也是时代的悲哀。

jx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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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

  世界上有一头豪猪,因为爱上艺术和女人而成了海明威。

  对于海明威和《老人与海》,国人并不陌生,属于高考需要背诵的学习点。就是这么一篇并不算长的中篇小说,让他拿下了1953年美国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在美国,分为两种人,一种是看过《老人与海》的,一种是没看过《老人与海》的,海明威几乎影响了美国二战后所有的文学家。

  他有抑郁症,身体内有227块弹片,遇上两次飞机失事,四次婚姻、十三次脑震荡、酗酒、吸食大麻、猎杀狮子,并在62岁时朝着自己的喉咙开了一枪,把脑袋打开花后,离开人世。
  此外,他每天六点起床、听莫扎特、看戈雅的油画,他将《老人与海》的最后一页修改了39遍,并在每年读一次莎士比亚。这又是他的另一面,极富个性。

  他为了作品简洁,饿着肚子写作,用一只脚踮着地写,在寒冬只穿一件单衣写,都是为了让他的作品里找不出一句废话。不像一些作家,作品很厚,常有些无所谓或者凑字数赚稿费的情节。

  究竟是什么样的文字能够永垂不朽,虽然故事情节听了很多遍,但这次决定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读上一遍。

lr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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