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年出生于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也就是故事的发生地。她短暂的一生里,虽然并未留下太多作品,但只一部《飘》便足以奠定了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
  这本书的名气足够大,英文为《Gone with the wind》,又名《乱世佳人》,到了如今才细细品读。

  虽说是爱情故事,但真正打动人的却不仅仅是爱情。全书百万余字,从点点滴滴描绘,让人彻底融入其中,跟随着南北战争、跟随着时代巨轮、跟随着人物命运而悲喜相交。
  名著里,是能看到我们自己的。

  一场南北战争,毁掉的不仅仅是南方的种植园经济或黑奴制,还深刻改变了南方固有的价值观念、传统的文化生活,战争以最直接和最快的速度结束了一个时代,对南方人心理所产生的影响,要深远得多。甚至不少人会后悔没有飞蛾扑火般地投入战场,看似英勇地牺牲比成为历史弃儿,毫无尊严的留着空虚的皮囊要好。
  而斯嘉丽是勇敢的,她凛然面对各种现实,成为了不畏生活的强者。是啊,今后五十年内,整个南方会不断有女人眼睛里带着凄苦的表情回首前尘,缅怀消失的时代、死去的男人,从心底里唤醒那些徒增伤感的记忆,怀着痛苦的自豪感忍受着贫困的煎熬,因为她们拥有这些记忆。但,斯嘉丽绝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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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这本书的文章太多了,便只摘抄有几个触动人心的画面吧。

  一是威尔在斯嘉丽父亲葬礼上发言时的画面。
  我们不可能再看到许多像他那样的人了,因为培养他那样的人的时代跟他一样死掉了。
  英国政府要绞死他,他不怕。他只是匆匆出走,离开了家。他来到这个国家后,穷得很,他也一点不怕。他去干活儿,挣到了钱。他不怕闯到这一带来,当时这儿几乎是荒野,印第安人还刚被撵走。他在荒野上开辟出一个大庄园。战争爆发后,他的钱开始少下去,他不怕再过穷日子。北军来到了塔拉庄园,可能把他烧死,或者杀掉,他一点也不慌,也没有被制伏。他坚持自己的立场,寸步不让。这就是我为什么说他有我们的优点的理由。任何外来力量都不能够制伏我们任何人。我希望你们没有一个人因为他身子一下子垮掉而认为他差劲。
  你们大伙儿和我也都像他,我们有同样的弱点和短处。没有什么人能制伏我们,也不能制伏他,北军不行,提包客不行,艰难的时势不行,高额的捐税不行,甚至直截了当的饥饿也不行。可是等到我们心中的弱点使你的眼睛看不清楚的时候,就能制伏我们了。并不是人人失去了亲爱的人,都会像奥哈拉先生那样垮下来。每个人的主要动力是不一样的。我想要说这样的话,失去了主要动力的人还不如死了的好。眼下,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容身之地了,他们倒不如死了比较快活。这就是我为什么说你们现在不必为奥哈拉先生悲痛。

  二是斯嘉丽从塔拉庄园再次回到亚特兰大,参加聚会的画面。
  在塔拉庄园度过那沉闷而劳累的几个月日子后,又能听到音乐,听到跳舞的脚步声,又能见到许多熟悉友善的脸庞,在微弱的灯光下欢笑着,还大声嚷着当年熟悉的笑话和流行语,互相逗趣、挖苦、戏弄,真叫人高兴。这好比死后复活,几乎使人觉得五年前光辉灿烂的岁月又回来啦。
  假如她能闭起眼睛,不去看那些用旧衣服改制成的衣裙,不去看那些打补丁的皮靴和缝补过的软底鞋,假如她不去回想双人舞中缺掉的那些男孩子的面容,她几乎会认为什么都没有变。可是,当她睁开眼来瞧,看到老人们成群地在餐室里围在长颈酒瓶旁,看到主妇们沿墙并排站着聊天,手里连把扇子都没有,还看到一些年轻的舞蹈者摇摆着身子在蹦跳,她突然不寒而栗地觉得,一切都大大地变了样,眼前这些熟悉的身影仿佛都成了鬼魂似的。
  他们看上去都是老样子,但是都变了。这是怎么回事?只是因为他们都长了五岁吗?不,变化不只是时光的消逝,而表现在某些方面。他们身上似乎失去了什么,他们的世界似乎失去了什么。五年前,有一种安全感轻轻地包裹着他们,连他们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们就在这种安全感的庇护之下成长。如今,这种安全感失去了,随着安全感的丧失,往年的心醉神迷,往年那种近在眼前的欢乐和兴奋,往年生活方式的魅力也都丧失了。

  三是斯嘉丽准备去亚特兰大前和阿希礼在塔拉庄园对话的画面。
  在这世界上我已不适合干任何事情,因为我所属的那个世界已经不存在了。我无法帮助你,斯嘉丽,我所能做的就只有尽量通情达理地学做一个笨手笨脚的庄稼人。这样做是决不能替你保全塔拉庄园的。我们现在全靠你的周济过日子,是啊,确实是靠你的周济,斯嘉丽,你以为我不明白我们处于这种境况的痛苦吗?你这么一片好心对待我和我一家人,这是我一世也报答不尽的。这种情形我是一天一天愈加深刻地感觉到。而且,我一天一天愈加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没有能力对付落到我们大家头上的种种困难,我真该死,天天在想逃避现实,这使我更加难以去面对新的现实。你懂得我说的意思吗?
  这次战争开始前,生活对我说来就从来不比映在幕布上的影子更真实,而我却宁可它这样。我不喜欢事物的轮廓过分清楚,我喜欢它们稍稍带点模糊,我喜欢它们朦朦胧胧。他停顿不语,淡淡地笑了笑。一阵冷风刮过他薄薄的衬衫,使他微微打了个寒战。换句话说,斯嘉丽,我是个懦夫。
  哦,事实并非妇此!难道一个懦夫会在葛底斯堡爬到大炮上去重整溃军吗?难道一位将军会亲自给玫兰妮写信谈谈一个懦夫的事情吗?
  那算不上是勇敢,他声气疲乏地说。打仗就跟香槟酒一样,它能麻醉一个英雄,也能麻醉一个懦夫。在战场上,傻瓜也会变得勇敢,因为不勇敢他就没命了。我现在说的不是这种勇气。而我的这种懦夫性格,比起我头一回听见打炮声就要逃跑更糟糕。

  四是斯嘉丽在梅兰妮去世之后的画面。
  是的,那天玫兰妮曾用那只小手拖着一把军刀赶到现场,准备为她而战。而现在,当斯嘉丽痛心地回首往事时,她认识到,玫兰妮是一直手握着军刀,像她的影子一样,毫不引人注目地守卫在她的身边,爱着她,怀着无限的、盲目的忠诚为她在战斗,跟北佬
斗、跟大火斗、跟饥饿斗、跟贫困斗、跟舆论斗、甚至跟自己心爱的亲戚斗。

  五是斯嘉丽在结尾浓雾之中的画面。
  突然,她想起来了。在过去的无数次恶梦中,她就曾经在这样的雾中奔跑,穿过一个没有界标、常有鬼魂出没的地方,四周笼罩着冷森森的浓雾,到处都是张牙舞爪的幽灵和鬼怪。现在她是又在做梦呢,还是她的梦正在应验?
  突然,她像是离开了现实世界,茫茫然不知到了什么地方。那种恶梦似的感觉重新又向她袭来,而且比以往更加强烈,使她的心狂跳不已。她又一次陷入了死亡与寂静的深渊,就像有一次在塔拉庄园时那样。人世间的一切荣华富贵不复存在,生活变成了一片废墟,唯有恐慌像阵阵冷风似的在她胸中怒吼。迷雾引起的恐怖死死地抓住了她。她开始跑了起来,像过去在无数次的恶梦中奔跑一样,现在她也是被一种无名的恐惧驱赶着,没有目标地盲目乱跑,拼命想在那团团迷雾中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她顺着那条黑魆魆的街奔跑着,她的头低垂着,她的心在怦怦直跳,潮湿的夜空气沾在她嘴唇上,路边矗立的树木好像正对着她威逼过来。在这潮湿寂静的荒野之中必定有个藏身之处!她沿着那条长长的斜坡气喘吁吁地跑着,湿裙子冰冷地裹住了踝节部,两叶肺像要炸裂一般,带子束紧的胸衣压迫着肋骨顶住了心脏。
  突然,眼前隐隐约约地出现了一盏灯光,接着是一排灯光。虽然灯光模模糊糊,摇曳不定,然而它们却是实实在在的。在她过去的恶梦中从来没有出现过灯光,有的只是灰蒙蒙的迷雾。她的心一下子抓住了这些灯光。因为灯光意味着安全、意味着有人、意味着现实。她突然停了下来,攥紧双拳,极力想把心中的恐惧赶跑。她两眼紧紧盯住了那排煤气灯,因为正是这些煤气灯向她表明,这里是亚特兰大的桃树街,而不是那个鬼魂常在的梦幻世界。
  现在她的呼吸已经比较平稳,她双手叉着腰坐在那儿,眼睛望着前面的桃树街。在那边斜坡的尽头就是她的房子。那房子看上去好像每个窗口都有灯光,而且灯光都很明亮,足以驱散眼前的迷雾。啊,这就是家!实实在在的家!她望着远处房子的模糊轮廓,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感激和渴望之情,精神上似乎也感到了一种平静。
  家!这才是她想要去的地方。这才是她拼命跑着要去的地方。跑回家去找瑞特!
  一经认识到这一点,她便像全身挣脱了锁链一般,同时也消除了她在梦中常常感到的那种恐惧。原来自从那天夜里她一路颠簸逃回塔拉庄园,发现世界已临近末日以来,这种恐惧便常常来侵扰她的梦境。那晚一到塔拉庄园,她便发现自己已失去了安全、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所有的智慧、所有的柔情、所有的理解——而所有这些体现在埃伦身上的东西都曾经是她少女时代赖以生存的保障。虽然后来她获得了物质上的安全,但在梦中她仍是一个受惊的孩子,仍要四处寻找那已经失去的安全和那个已经失去的世界。
  现在她才认识到自己在梦中一直寻觅的那个避难处,那个一直被迷雾遮住的温暖而安全的地方。这温暖而又安全的地方并不是阿希礼——哦,绝不是阿希礼!阿希礼就像一盏沼气灯,身上并没有多少温暖;他又像一片流沙,一点也不安全。这温暖而又安全的地方乃是瑞特。

  六是糅合在一起的,斯嘉丽和巴特勒最后一起的画面。
  今晚早些时候,她已经意识到,在她与生命的多次激烈搏斗中,玫兰妮一直与她肩并肩地站在一起。现在她又认识到,瑞特也一直默默地躲在幕后爱着她、理解她,随时准备着向她伸出援助之手。在义卖会上,是瑞特看出了她渴望跳舞的心情,带着她跳起了弗吉尼亚舞;是瑞特帮助她摆脱了居丧的束缚;在亚特兰大沦陷之夜,是瑞特冒着大火和枪林弹雨护送她脱险的;是瑞特借给她钱使她开始了自己的事业;每当她深更半夜从恶梦中吓得哭醒过来,又是瑞特在旁边安慰她。哦,如果不是对一个女人爱到发狂的地步,有哪个男人会做出这些事情呢?
  现在她因感到恐惧和孤独,所以只要能冲破这重障碍,她是很想这样做的,但是她却发现瑞特始终对她敬而远之,似乎不想跟她说一句知心的话儿。现在她已经不再生他的气,所以很想告诉他,她认为他对于美蓝的死是没有罪的。她很想倒在他怀里痛哭一场,告诉他,对于女儿的骑马技术她也是很自豪的,对于女儿骗取欢心的鬼花招她也是纵容的。现在她很愿意低声下气地承认,她当时之所以口出恶言,骂他杀死了女儿,是因为她当时痛苦之极,希望刺痛他来减轻自己的痛苦。但她却始终找不到一个机会。他总是用一种毫无表情的目光看着她,使她没有机会开口。而赔礼道歉这种事儿,一旦拖下来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最后就完全不可能了。

  很不喜欢阿希礼。
  他的确曾像个完美的王子,他的那些烦恼也和平常人不同,听上去那么高级,他的世界有诗有画,他烦恼的是一种文明的坍塌、一种生活方式的消亡这种高深莫测的问题。
  可完美是有条件的,有很苛刻的条件。换句话说,你的能力得撑得起你的灵魂。黑奴跑了,农场的篱笆需要劈,他劈不好。需要钱用,木材店的生意交给他,他挣不到钱。斯嘉丽被北方人勒索,找他商量,他只是一直在说,我们该怎么办呢,所有南部的人又该怎么办呢。斯嘉丽无奈,只有嫁给一个有点闲钱的老头子交出赎金。巴特勒后来知道愤怒的说,他要是真爱你,就算是去偷去抢也不能让你这么做。阿希礼明明知道斯嘉丽要去做什么,却没有拦一下,他很软弱,他也并不爱她,可他还享受着斯嘉丽对他的单相思,甚至很多时候,还是他主动挑起的,比如他与斯嘉丽在木材厂的拥抱。可悲的是,在被他的亲妹妹看到后,他只是靠他妻子用她洁白无暇的名誉压下了所有的怀疑,而他始终沉默着,哪怕看着妻子痛心地控诉他亲妹妹撒谎和诽谤,不说一句。
  玫兰妮去世的那天,他还要主动地紧紧地抱住斯嘉丽。幸好,斯嘉丽明白了。

  斯嘉丽确实在最后明白了。
  我爱的是我自己虚构出来的一个人,我做了身漂亮的衣服,然后就爱上了它。当阿希礼骑着马过来时,他是那么英俊,那么与众不同,我就给他硬套上了那身衣服,也不管是不是合身。于是我就看不见他真正的模样。其实我一直爱的是那身衣服,压根儿不是他这个人。

  对于她所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双双失去了他们。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绝不会爱他了;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绝不会失去他了。
  当你不可以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看似有道理,但斯嘉丽绝不会像她的母亲那样,只能到临死时喊一句初恋的姓名。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情结,这不可怕,最重要的是珍惜眼前人。所以,结尾是开放的,但以斯嘉丽的性格,回塔拉庄园住上一段时间,自然要去再找巴特勒。

  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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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 1 comment untill now

  1. 嘿,郝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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