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名:辩护人/The Attorney(韩国·2013)
导演:杨宇硕 主演:宋康昊、金英爱、吴达洙、任时完
1、也许,电影如何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韩国人拍出了这样的电影,而且上映了这样的电影,敢于揭露和反省,才是对自身政治制度的自信、对自身社会法制的信任。中国,应该在更大的幕布上,指点我们的时代,而非仅仅是歌功和颂扬,或者不谈政治。
2、这是根据真实故事所改变,宋佑硕便是日后的韩国总统卢武铉。这部电影据说还改变了现实,在上映之后,釜山地方法院于2014年2月13日对“釜林事件”进行了二审宣判,判决5名被告人无罪,距离一审判决时隔33年。也就是说,韩国已经开始用电影去改变制度,而我们依旧只会用制度审判电影。
3、当年吃了霸王餐而逃,如今发达之后,懂得回去“还账”,更难等可贵的是,并不害怕把自己的“不堪”展现在家人和老板娘面前。也许很多人都能做到前者,那是为了心安的赎罪,说到底,还是为己,极少有人能做到后者,去坦诚面对自己曾经的过错,当面说个对不起和谢谢,为了他人。
4、宋佑硕,赚钱、买房子、吹牛皮,对政治漠不关心,甚至说搞运动的学生都是吃饱了撑的。他这样的人,在我们身边一抓大把,相信着自己所见,寻找着有利规则,投机着成全着自己。因为改变自己容易,改变制度难,权衡后做出最划算的决定,如同他一会选择不动产,一会选择税务那样。让他丢掉自己的生活,去做改变国家制度的伟人,不可能的。而他的动心,则是因为老板娘和他的孩子,善是他的软肋,而不是对政治的热情。
5、谁都有谁的爱好,谁都有谁的追求,其实都相安无关,做了事自然会负责,违反了规则认罚,违反了法律认惩,可你若是以剥夺一个人的人格和尊严,甚至不拿对方当人的方式进行虐待,然后逼他承认自己未做之事,那便是做了恶。恐怖的是,很多自诩正义的人,或代表法律、代表政府的人,对此充耳不闻、习以为常、漠不关心,这便已无可救药。
6、法律服务于权力,那就没了国家,因为国家即公民。听闻宋佑硕是律师,便是拳打脚踢;听到国歌,立即立正行礼,是那么深情和严肃,这就是爱国和正义的差别,并非一回事,而我们常常画了等号。爱国容易,因为在和平年代,只有收获少有付出,而坚持正义难,那是内心的坚定,不容偏颇。前者是你正在做的,后者是你需咬着牙秉行的。
7、当有一天,我们所见的“犯罪”是他们认为伸张正义的必要手段,方知法制是多么重要。
8、那,韩剧和韩国的电影,真的是出自同一个国家吗?